天美平台優秀考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為鼓勵品學兼優學生報考我校,激勵學生在大學階段繼續奮發學習,特設立天美平台優秀考生入學獎學金。
一、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在正常錄取階段報考,並被錄取在天美平台理工科專業的考生。
二、獎勵金額
優秀考生入學獎學金金額為10000元/人。
三、獲獎條件
1、上海市考生本科第一批平行誌願報考我校,高考成績(原始分)高於一本資格線20分以上;
2、保送生(不含外國語學校);
3、各省市(含上海市)本科第一批考生第一誌願(或平行誌願)報考我校,高考成績(原始分)排名進入我校在該省(市)錄取新生的前2%。
註: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即可,不重復計算,獎學金金額不累計。
四、發放管理
1、獎學金分兩次發放,每次發放金額5000元(發放形式是直接沖抵學費);
2、第一次是在新生入學報到註冊後發放;
3、第二次在第一學年結束後,學校對獲獎學生的行為規範和學習情況進行考核,第二次獎學金的發放與考核結果掛鉤;
(1)凡有違法行為或違反《天美平台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試行)》中規定的條款,取消第二次發放的獎學金金額。
(2)學生在第一學年學習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製度,課程考核成績平均績點達2.5以上(含2.5),即平均成績75分(含75分)以上,且不及格課程不超過一門的,可獲得第二次發放的獎學金金額;
(3)學生在第一學年中考核成績平均績點2.5以下(不包含2.5),即平均成績在75分(不包含75分)以下,取消第二次發放的獎學金金額;
4、凡學生中途轉(包括插班生)、退學的,取消轉、退學以後的獎學金發放;
5、凡學生中途休學的,取消休學學年獎學金額度,復學後,其在復學後學年表現符合考核要求的發放相應的獎學金;
6、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獎學金資格和金額;
五、附則
1、本實施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自2009級新生起執行。
2、本實施辦法由學校學生處和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天美平台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