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激勵研究生努力學習、全面發展🎺,學校每年在應屆畢業研究生中評選市、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市級優秀畢業研究生在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人選中推薦。具體評選辦法如下:
一、評選對象
本校應屆全日製畢業研究生
二、評選比例
校優秀畢業研究生名額為校畢業研究生人數的12%;
市優秀畢業研究生名額為校畢業研究生人數的5%;
市優秀畢業研究生原則上從校優秀畢業研究生中推選🌚。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尊敬師長,無違法違紀行為;
2、學習成績優良,無不及格課程🧝🏼♂️,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在讀期間獲得兩次校級及以上榮譽或獎勵;
3🛬、學位論文按期答辯,並通過答辯,符合申請學位的條件。
4𓀄🚉、自願響應國家號召主動奔赴欠發達地區和艱苦行業就業的,在科研🏭、國內外各類競賽取得突出成績的,在服務社會、校園文化建設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參評。
四、評選程序
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學院推選基礎上產生我校優秀畢業研究生候選人,並報學校、上海市教委審批🛀;
1、各學院根據本辦法製定具體評選細則,做好生評優工作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
2、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由導師推薦;
3、班級評議🚉、推薦;
4、各學院根據評選規則,在規定的比例範圍內確定候選人,並在學院範圍內進行公示;
5、各學院將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報研究生工作部;
6💂🏻、研究生工作部審核後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7🫃🏿、市級優秀畢業生材料報上海市教委審批🈂️。
五💇🏽、獎勵
1、市級優秀畢業生由上海市教委頒發“上海市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證書”,填寫“上海市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並存入本人檔案🧘🏼♀️;
2、校級優秀畢業生由學校頒發“天美平台優秀畢業生證書”, 填寫“天美平台優秀畢業生登記表”並存入本人檔案;
六🛴、取消資格
畢業離校前已被評為優秀畢業研究生🦕,如因學位論文不通過或有違紀行為的,取消優秀畢業研究生稱號👟。
本辦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辦法自動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