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平台宿區“Bridge心理活動室”管理條例知情書
尊敬的各位申請者🤟:
我校宿區心理活動室位於二公寓二號樓4樓,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場所之一🦹🏽♂️,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統一管理🗄。宿區心理活動室的使用須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師簽字批準。宿區心理活動室原則上只安排、接納本校的師生活動。
所有使用宿區心理活動室的人員請遵守以下規定🧙🏼♀️🧚🏼:
舉辦各類心理活動👨🦯➡️,應由院系、部門🙅🏻♀️、社團等相關老師在使用登記表上簽字📕,並提前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辦公室辦理申請手續。《天美平台宿區心理活動室管理條例知情書》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後,一份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存💿。
活動全程🧏🏼♂️,務必註意他人和自身的安全👩🏭。
使用者必須愛護心理活動室🙎🏿♀️🍔,嚴格遵守各類設備的操作規程🙎🏽♀️🆎,不得隨意拆卸宿區心理活動室設備,不得私拿設施及其他用品。
使用完畢後👰🏻♀️🦸♀️,負責清整場地,桌椅設施等請恢復原位⬆️♣️,離開時請檢查門窗和電源開關等。
使用多媒體等其他設施,請與管理人員提前溝通。電腦需自帶。
原則上節假日🧽,無老師在場🦸🏻♂️,不予外借。借用後應當天歸還宿區心理活動室鑰匙。
如發現設備有安全隱患等問題,請務必及時聯系👩🏿✈️。
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追究申請者責任。
申請使用者簽字、蓋章: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備註:
計劃使用時間🧓🏼😍: 活動參與人數:
活動團體名稱👩🔬: 活 動 主 題:
是否使用多媒體設備: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