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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由上海科普教育發展基金會設立的 “上海科普教育創新獎”(以下簡稱“上海科普獎”)2021年申報工作,根據《上海科普教育創新獎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見附件1)和《上海科普教育創新獎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見附件2)的規定和要求,現將推薦、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科技三會”上關於“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位置”的講話精神,充分發揮上海科普獎的激勵和引導作用,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上海科普事業不斷向前發展,全面提高公眾科學素養,為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持。
二、獎勵類別
2021年上海科普獎設“科普傑出人物獎”、“科普貢獻獎”、“科普成果獎”、“科普傳媒獎”、“科普管理優秀獎”、“優秀科普誌願者獎”、“健康科普獎”、“青少年科技勵誌獎”及提名獎。
三、申報範圍及條件
凡在本市工作且持有本市戶籍或有效居住證,或在本市登記(註冊、備案),符合《實施細則》相關條件的個人或組織均可申報。2021年部分獎項申報面向長三角地區(詳見《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
(一)科普傑出人物獎授予在本市長期從事科普教育、科普宣傳、科普管理、健康科普或其它科普公益項目,尤其在提高公民科學素養或在科研成果科普化及推廣應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具有廣泛影響力、產生重大社會或經濟效益,並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項目成果的個人。
(二)科普貢獻獎授予在本市科普教育、科普宣傳、科普管理中產生顯著效益,並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項目成果的個人或組織。
(三)科普成果獎授予優秀科普活動和科普作品。優秀科普活動主要指由本市單位或聯合長三角地區共同主辦、承辦的具有較高公眾參與率、滿意度、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的各類科普活動;優秀科普作品含優秀科普圖書(著作、譯著、編著)、科普影視作品、科普音像製品、原創性優秀科普文藝作品(科普劇目、科普廣播劇)、科普展教具(含展品和展項)等項目。
(四)科普傳媒獎授予在本市登記(註冊、備案)的,專門或主要從事科普宣傳,並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的科普傳播載體,包括電視的科普頻道或欄目、廣播的科普頻段或欄目、科普報刊或專欄、科普網站、科普新媒體等項目。
(五)科普管理優秀獎主要授予長期在本市各區科技、教育、文化、生態環境、綠化市容、醫藥衛生等相關領域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中從事科普工作,在推動和組織基層科普教育工作中發揮骨幹作用,並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品牌成果的個人。
(六)優秀科普誌願者獎授予在本市長期從事科普誌願服務工作,在上海市誌願者協會等誌願者組織註冊備案的,具有典型事跡和突出貢獻,並能直接或間接為上海科普事業做出貢獻的個人或團隊。
(七)健康科普獎授予社會各界在本市健康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並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個人或組織。
(八)青少年科技勵誌獎授予在本市就讀且年齡在18周歲以下,在各類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中具有突出表現的青少年科技愛好者。
四、申報與推薦
(一)科普貢獻獎、科普成果獎、科普傳媒獎、科普管理優秀獎和健康科普獎均須以典型和代表性的項目形式申報,且申報個人或組織必須為項目的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單位。
(二)科普貢獻獎(個人)、科普管理優秀獎、優秀科普誌願者獎(個人)、健康科普獎(個人)及青少年科技勵誌獎須由個人申報,且只能填寫一位項目主要完成人。
(三)科普傑出人物獎將由專家委員會從科普貢獻獎和健康科普獎中遴選出符合科普傑出人物獎評審條件的個人後投票選舉產生。
(四)科普貢獻獎(組織)和健康科普獎(組織)須由單位組織申報,申報對象的填寫須按項目主要完成單位的貢獻大小排序,最多不超過5個。科普成果獎和科普傳媒獎可選擇個人申報或組織申報,其中個人申報的須填寫項目主要完成人,如有多人同時申報,按貢獻大小排序,最多不超過5人。
(五)優秀科普誌願者獎(團隊)須由單位申報,且只能填寫一個主要完成單位。
(六)同一項目或同一申報人每年只能申報一個獎項,不按規定申報將視為無效申報處理。
(七)推薦單位或個人可登錄上海科普獎網站(www.shkpj.org.cn)下載《推薦單位(或個人)信息表》,並參閱《實施細則》第三章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進行網上審查和推薦。
(八)申報個人或組織的申報賬號及密碼可向所屬推薦單位申請。請我校申請者致電我校科研院獲取賬號與密碼後登錄上海科普獎網站(www.shkpj.org.cn)獎項申報系統,在網上按時間完成填報。申報個人或組織應仔細閱讀填表說明及附件的要求,認真填寫申報表內容,按規定的格式上傳相關附件,並確認材料完整、真實、可靠後在線提交。
(九)申報材料包括:書面申報材料 1 套(申報表、附件及證明材料原件的合訂本);申報表及相關附件材料的電子文檔通過網上提交。如有項目成果的原始材料(如最新出版的科普圖書、影視作品光盤、音像製品或可以證明實物的圖片等)須提供1套實物。
五、項目成果實施時間規定
項目成果實施時間,是指項目已取得的成果在本市連續開展、推廣或應用的時間。
(一)科普傑出人物獎:科普貢獻獎中推薦參評的候選人須具有五年以上的項目成果(含五年,對應條件:項目首次實施應用須在2016年1月1日以前)。
(二)科普貢獻獎:三年以上的項目成果(含三年,對應條件:項目首次實施應用須在2018年1月1日以前)。
(三)科普成果獎、科普傳媒獎、科普管理優秀獎:兩年以上的項目成果(含兩年,對應條件:項目首次實施應用須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其中出版物出版時間必須在2019年1月1日以前)。
(四)優秀科普誌願者獎、青少年科技勵誌獎:近兩年的成果(含兩年,2019年1月1日至今)。
(五)健康科普獎:除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的成果(2020年1月1日至今)外,其它參評科普項目成果須滿五年(含五年,對應條件:項目首次實施應用須在2016年1月1日以前)。
其它未盡事宜按《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六、獎勵
上海科普獎由上海科普教育發展基金會頒發證書和獎金,其中“優秀科普誌願者獎”由上海科普教育發展基金會和上海市誌願服務公益基金會共同頒發證書和獎金;“青少年科技勵誌獎”由上海科普教育發展基金會頒發證書、應用材料(中國)有限公司提供獎金資助。
七、評審過程安排
(一)網上申報: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24日
(二)材料受理: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5日(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三)專家評審:2021年7月—2021年9月
(四)社會公示:2021年10月
(五)頒 獎:2021年11月
http://www.kpjy.org.cn/shkpj/article-421.html上海科普教育創新獎獎勵辦法 (2021年修訂稿)
http://www.shkpj.org.cn/shkpj/article-422.html上海科普教育創新獎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2021年修訂稿)
聯系人:吳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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