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於天美平台引進人才租(購)房補貼報銷的發放工作順利開展,根據《天美平台人員引進與管理辦法》上理工[2013]233號規定,租(購)房補貼報銷由房管科負責操作,特製訂報銷細則如下:
一🏄🏼♀️、適用人員
1👨👧👦、2014年1月1日起新進校人員租(購)房補貼以報銷形式發放⌚️,2014年1月前進校人員發放方式暫不變👨👨👦👦🧑🏽🦰;
2▫️、2014年1月1日前進校人員享受學校公租房補貼期間🧘🏼🏄♂️,房帖以報銷形式發放💈,停止享受補貼後,恢復原房帖發放方式發放。
二🤘🏻、報銷時間
租(購)房補貼一年報銷2次,每年5月下旬報銷上半年6個月房帖👼🏽,11月下旬報銷下半年6個月房帖。
三🐼、報銷流程
1🎹、教職工在人事處簽訂房帖協議,並將房帖協議送至房管科登記🚹;
2、報銷期間房管科依據房貼協議核定報銷額度🧗🏻♀️,並收取教職工提供的發票🖕🏼⟹;
3🏋️♀️、財務處根據房管科核定的房帖金額及發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將房帖批量轉入教職工的銀行卡👄🆑。
四、其他事項
1、教職工入住人才公寓後每月房帖與人才公寓每月房租進行抵扣,抵扣後如房帖有余額,報銷余額,退住人才公寓後房帖按協議金額報銷;
2、房屋租賃費發票或物業管理費發票金額應等於或大於房帖報銷金額,抬頭需開具“天美平台”或“天美平台+個人姓名”✶,不得只開具個人姓名🙍🏼♀️,發票認定由財務處執行。
五、本細則解釋權歸人事處📣,自2014年10月起生效🫙。
人事處
財務處
資產後勤處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