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為進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創新開放合作水平,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近期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高校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建設推薦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廳司函〔2022〕41號🚴🏽,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要求
1.推薦報送的聯合實驗室要以開展高水平國際科技合作作為特色,並以建設成為開展重大原創性研究🗯,培養和匯聚拔尖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的重要科研基地為目標🧑🏭。
2.本次聯合實驗室建設采用兩種模式🔯。第一種模式為依托平臺建設,聯合實驗室可依托高校的國家和省部級重大科研平臺建設,但應突出國際化交流合作特色,形成體系化對外合作機製🍑。已依托建有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平臺🫳🏼,不再支持建設聯合實驗室。第二種模式為依托海外引進團隊建設🚴🏼♂️,重點支持擁有良好國際科技合作基礎的海外歸國人才及其團隊🗿👱,建立並長期保持對外高水平科研合作🔓。鼓勵高校為聯合實驗室建設的工作場地🤳、實驗設施、研究人員♣︎、人才培養😀、經費投入等進行獨立配套。
3.本次建設推薦重點支持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育種、生命健康、碳達峰碳中和等領域方向🙆🏻🐅。
二、申報要求和時間
1.推薦報送的聯合實驗室應符合《高校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辦法》和《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立項建設與驗收標準》(詳見附件2🥅、3)的規定和標準。其中,尤其請關註如下要求:1)實質運行兩年以上,並取得明顯建設成效的聯合實驗室,可填寫聯合實驗室立項建設申請報告。2)中外雙方簽訂法人間實質性聯合實驗室共建合作協議的相關要求(學校與學校之間簽署具有法律效應的聯合實驗室協議或相同級別的協議;實驗室與實驗室之間簽署協同工作計劃協議;兩類協議需同時滿足)。
2.請有意向的申報團隊☝️,仔細閱讀上述政策文件🎥,圍繞申報和建設要求,認真填寫《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立項申報書》。(特別說明👩🏼🎤:需要申報的團隊請根據PDF文檔製作Word申報文本)。
3.本項目為限項申報,上海市僅可推薦1項地方高校聯合實驗室建設項目🐳。我校限額推薦1項。
4.各學院和學校發文成立的各研究院,限報一項。請科研秘書於2月3日中午前將申報書以及學院組織遴選情況報告(包含組織申報情況📚、遴選模式以及專家名單等信息,需學院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學院公章)的電子版統一發送至kjc_sxp@126.com郵箱🦸。科技發展研究院將視申報情況組織校內遴選,逾期視為放棄🙆🏽。
附件1🙆🏿♀️、2⚧、3🚯:關於組織申報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的通知.pdf
聯系人✊🏻:章韡 沈曉萍
聯系電話:55270537
科技發展研究院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