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按照《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5年度國家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研發項目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辦科教函〔2025〕113號)要求,開展本市項目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範圍
本項目支持面向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需求的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支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示範,支持面向新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的技術集成創新。推薦項目應以文化和旅遊高質量發展的科技支撐需求為導向,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預期應用前景廣闊、影響力大、示範引領效果好。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登記註冊的企事業法人,註冊時間為2024年1月1日前,應具備較強的科研組織能力,運行管理較規範。申報單位只能通過1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二)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970年1月1日後出生,須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每年用於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負責人應為申報單位(不含合作單位)在職人員。
(三)申報項目應明確項目目標、主要內容、組織實施思路及工作進度安排,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項目實施周期為1—2年。
(四)申報項目應具有前期工作基礎,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項目。
(五)申報項目須有自籌配套資金。
(六)鼓勵“產學研用”各類主體聯合申報,聯合申報須有聯合申報協議,並加蓋單位公章。
(七)本項目鼓勵企業發揮科技創新主體作用,在同等條件下,企業牽頭申報項目優先。
三、申報說明
(一)市文化旅遊局擇優推薦不超過4個項目。
(二)文化和旅遊部在受理推薦後,組織形式審查和評審,擇優遴選後委托實施,根據項目質量和體量等情況支持5—10萬元。
學校安排:
請申報人應認真閱讀《2025年度國家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研發項目實施方案》,填寫《國家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研發項目申報書》(一式二份),並於4月1日(星期二)前送至勤業樓516室,電子版材料(可編輯版本及含公章的掃描版本)請同步發送至郵箱wkb@usst.edu.cn,郵件主題請標明“姓名+2025年度國家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研發項目”。
逾時不予受理,其他未盡事宜請來電垂詢。
聯系電話:55270682
文科建設辦公室
2025年3月18日